孙久胜的法定继承人:因孙久胜已死亡,现遗嘱受益人孙艳持孙久胜生前所立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15)沪杨证字第2302号)向上海市杨浦区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公证并已受理。如你们有证据否定或部分否定该遗嘱效力,或能提供人民法院关于该遗产继承纠纷立案通知的,请与上海市杨浦公证处公证员陈琴联系,电话:021-65891311。
201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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