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山东法制报>公告 第四版

债权转让移交通知

  • 日期:20180404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赵公来(身份 证号码:370725196302221973)分别于2011年 4 月 15 日在我行办理贷款70000元,到期日为2012年4月14日,我行已将该笔贷款债权转让 给了陶贵波(身份证号码:37072519770526XXXX)特此通知。

    被通知人(签字):赵公盈,赵公生,赵可涛,赵可涛

    山东昌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展分理处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