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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80404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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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泰安市矿产物资供销公司、泰安柴油机厂、泰安市岳首工程发电设备厂、泰安岳首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山东万泰投资有限公司与万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山东万泰投资有限公司已将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泰经初字第1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债权依法全部转让给万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请借款人、担保人及相关责任人积极向万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破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特此公告。

    山东万泰投资有限公司

    万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