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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 日期:20180321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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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营市鑫弘化工有限公司、李在圣、邓树堂、东营市兴通橡胶有限公司、赵通、田香玉、山东大王集团有限公司、陈海山、郭干: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山东华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你方追偿权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东仲字第53 号。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受理案件通知书、仲裁员名册、东营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选定仲裁庭组成方式、选任仲裁员、首席仲裁员函。限你们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 日内来本会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即视为送达。你们的答辩期限及选定仲裁庭组成方式、选任仲裁员、首席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次日起10 日内。公告期满之次日起第 11日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请你们于仲裁庭组成后的 5 日内来本会领取组庭通知书及出庭通知书。开庭时间为 2018年6月12日上午9时,地点为本会第二仲裁庭。逾期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东营仲裁委员会

    二0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