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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 日期:20180321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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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霄:

    烟台光基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2月1 日解除了你的劳动合同,请立即交接工作交还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

    烟台太赫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要求你立即回公司上班,并交还公章。同时告知你:公司已征求在岗职工意见,民主制订了考勤制度,旷工三天构成严重违纪,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你持有烟台光基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烟台太赫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公章。如不交还,影响公司正常经营造成的损失与责任将由你承担。

    联系方式:

    姜女士0535-6756617

    烟台太赫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烟台光基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