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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债权转让公告

  • 日期:20180103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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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号1

    借款人

    名称

    借款合同编号(或合同签定日期及合同金额)

    潍坊中业化学有限公司

    S377500M120110152531

    担保人

    名称

    担保合同编号(或合同签定日期及 合同金额)

    潍坊中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77500A3201100148620

    原贷

    款行

    交通

    银行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济南长融商贸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济南长融商贸有限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承继人向济南长融商贸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