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山东法制报>公告 第四版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 日期:20180103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 【 查看PDF版】
序号1234567891011债权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城区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城区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城区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城区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城区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城区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城区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阜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微山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任城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兖州支行
债务人
济宁金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济宁市联格贸易有限公司
济宁市鹏华经贸有限公司
济宁市天策电讯设备有限公司
山东德立信液压有限公司
山东富鑫能源有限公司
山东沃尔华管业有限公司
曲阜市润海化工有限公司
微山县中兴经贸有限公司
济宁市天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精益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担保人济宁森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陈春玲、于华济宁市天策电讯设备有限公司、张鑫、狄素华济宁市程基贸易有限公司、徐海济宁森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时郡山东祥通胶带有限公司、杨慎伟、宋畹华吕文超、梁靖旎、山东富鑫能源有限公司
山东神力索具有限公司、杨慎伟、宋畹华、沃尔华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德立信液压有限公司
曲阜市星海针织制衣有限公司、孙国伟、石晓倩、曲阜市润海化工有限公司
山东舜泽门窗有限公司、王吉跃、彭台英、王文祥、张清云
济宁市海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立明、王阳阳、徐伟
山东盛鑫实业有限公司、刘洪勋、王利、山东精益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币种
人民币
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
本金12,000,000.007,990,000.004,945,710.4519,940,000.0019,950,000.003,338,355.0419,940,000.009,895,265.578,959,999.7312,000,000.0017,497,614.46
根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含各分支行)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八年一月三日
附:公告清单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31-67776274
住所地:济南市高新区颖秀路1237号
公告清单
单位:元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的本次进行转让的贷款本金余额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3日,2017年11月3日(含)之前债务人及担保人拖欠的利息、复息、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延迟履行金,2017年11月3日(含)之后新产生的欠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等,亦均包含在本次转让范围之内。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利息、复利、罚息、延迟履行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城区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城区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城区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城区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城区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城区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城区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阜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微山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任城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兖州支行
债务人
济宁金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济宁市联格贸易有限公司
济宁市鹏华经贸有限公司
济宁市天策电讯设备有限公司
山东德立信液压有限公司
山东富鑫能源有限公司
山东沃尔华管业有限公司
曲阜市润海化工有限公司
微山县中兴经贸有限公司
济宁市天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精益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担保人济宁森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陈春玲、于华济宁市天策电讯设备有限公司、张鑫、狄素华济宁市程基贸易有限公司、徐海济宁森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时郡山东祥通胶带有限公司、杨慎伟、宋畹华吕文超、梁靖旎、山东富鑫能源有限公司
山东神力索具有限公司、杨慎伟、宋畹华、沃尔华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德立信液压有限公司
曲阜市星海针织制衣有限公司、孙国伟、石晓倩、曲阜市润海化工有限公司
山东舜泽门窗有限公司、王吉跃、彭台英、王文祥、张清云
济宁市海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立明、王阳阳、徐伟
山东盛鑫实业有限公司、刘洪勋、王利、山东精益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币种
人民币
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
本金12,000,000.007,990,000.004,945,710.4519,940,000.0019,950,000.003,338,355.0419,940,000.009,895,265.578,959,999.7312,000,000.0017,497,614.46
根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含各分支行)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八年一月三日
附:公告清单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31-67776274
住所地:济南市高新区颖秀路1237号
公告清单
单位:元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的本次进行转让的贷款本金余额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3日,2017年11月3日(含)之前债务人及担保人拖欠的利息、复息、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延迟履行金,2017年11月3日(含)之后新产生的欠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等,亦均包含在本次转让范围之内。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利息、复利、罚息、延迟履行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本版主要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