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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

  • 日期:20171220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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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必达商贸有限公司、郝旭、俞美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以及我行与青岛万里江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书》,现将我行对你方所享有的、经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在(2013)北商初字第397号民事调解书中确认的全部债权,依法转让给青岛万里江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与此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请接到本通知后向青岛万里江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履行全部义务。

    特此通知。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二路支行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