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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 日期:20171220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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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将以下借款合同项下债权及相关从债权转让给范金忠,现通知下列相关当事人债权转让的事实。

    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2月 20日

    单位:万元

    债权

    单位

    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商业银行

    借款单

    位(人)高畅

    借款合同编号

    担保单位(人)

    (兰山合行苗庄支行)个借字( 2012)年第7号

    刘向东、

    刘向国

    保证合同编号

    (兰山合行苗庄支行)保字( 2012)年第7号

    债权本金18.6233利息

67.472588

  受让人范金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