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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 日期:20171220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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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单位

    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商业银行

    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商业银行李彬

    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将以下借款合同项下债权及相关从债权转让给刘昊,现通知下列相关当事人债权转让的事实。

    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12 月 20日单位:万元

  借款单位(人)借款合同编号

    (临兰大)农合行借字(2009)第333 号

    (临兰白沙埠)农合行(2008)第394 号

  担保单位(人)李军

    张绪昌、

    张本雷保证合同编号

    (临兰大)农合行保字(2009)第333 号

  抵押合同号

    (临兰大)农合行抵字(2009)第 01号

    (临兰白沙埠)农合行(2008)第394 号

  债权本金12.576166利息30.330676

  受让人刘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