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振杰与烟台登丰经贸有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债权人将享有的烟台宏发计算机工程有限公司的到期债权人民币 5027596元及附属权益全部转让给烟台登丰经贸有限公司,转让基准日为2017年8月3日。
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烟台宏发计算机有限公司和担保人张庆爱、赵强智。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向烟台登丰经贸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协议、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偿责任)。
特此公告。
烟台登丰经贸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0日
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烟台宏发计算机有限公司和担保人张庆爱、赵强智。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向烟台登丰经贸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协议、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偿责任)。
特此公告。
烟台登丰经贸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