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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公告

  • 日期:20170920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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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阎振杰与烟台登丰经贸有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债权人将享有的烟台宏发计算机工程有限公司的到期债权人民币 5027596元及附属权益全部转让给烟台登丰经贸有限公司,转让基准日为2017年8月3日。

    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烟台宏发计算机有限公司和担保人张庆爱、赵强智。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向烟台登丰经贸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协议、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偿责任)。

    特此公告。

    烟台登丰经贸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