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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 日期:20170920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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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兹有

    李久龙 ( 身份 证号 :370725198401261718)2016年12月21日离职;

    刘 璐 ( 身 份 证 号 :22242619840729582X)2015年6月25日离职;

    杨占军 ( 身份 证号 :370633197108195010)2017年3月14日离职;

    崔 鑫 ( 身 份 证 号 :220221198207220837)2017年3月27日离职。

    以上人员在未办理离职手续的情况下,从山东建泽混凝土有限公司离职,经公司多次催促,仍未到公司办理离职手续,严重违反了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且已实际和本单位脱离了劳动合同关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本单位决定与以上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特此公告。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