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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妇出现抑郁症,亲手弑婴被判刑

  • 日期:2017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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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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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2月2 日,被告人王丽(化名)产下一婴儿邓军(化名)后,出现严重的抑郁症,其家人也不懂得如何治疗,导致3 月2 日发生王丽亲手杀死自己亲生骨肉的悲剧。案发后,由无棣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现其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案发当日,王丽抑郁症持续加重,家人没有及时给予治疗。在病情的折磨下,王丽产生自杀念头,遂在自家厕所内喝下农药,并用菜刀和剪刀割伤自己左手手背和手腕。在自杀过程中,王丽又产生将孩子邓军一起杀死的想法,便趁家人不备将被害人邓军抱到厕所,右手持菜刀将邓军颈部左侧割破,致使邓军失血性休克死亡,一场家庭悲剧发生了。

    案发后,经天津市司法精神病鉴定委员会鉴定,王丽作案期间的精神状态为抑郁发作,实施作案行为时,辩认能力削弱,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无棣县人民检察院受案后,办案人员认真开展了证据审查、复核等工作,走访了解其家庭情况、案发前心理状态及表现,听取了其丈夫对案件办理的意见。 在提审时,又对王丽进行了恰当的心理疏导和法制教育。出庭时,承办人结合案情发表了公诉意见,细致分析了本案的发生原因,警示被告人要正确处理家庭矛盾,教育其亲朋要关爱家人,关注孕妇心理变化和情绪波动。最后,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林学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