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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检察”护卫青西新区“绿色发展”

  • 日期:2017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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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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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青岛市黄岛区检察院以非法采矿罪提起公诉的新区首起盗挖海砂案宣判,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9 个月和 8个月,收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和社会效果。而这,只是黄岛区检察院生态检察工作中办理的一个典型案例。

    “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绿色发展理念,高检院要求围绕人民群众对环境安全的高度关切,加大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力度,促进美丽中国建设。新区作为国家级新区,聚焦海洋经济蓝色发展,打造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我们检察机关理应有所作为。”围绕开展生态检察的原因,黄岛区检察院检察长门洪训介绍说。

    近年来,黄岛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主动作为,积极构建“一体联动、多维监督、 源头预防、 跟踪修复” 的“ 立体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网,助力青西新区打造“碧海蓝天、绿水青山、蓝色海湾”。

    内外联合,一体联动。2016年初,黄岛区检察院整合内部优势资源,在民行科设立了山东省首家环境资源检察室。同时,加强与环保局、海渔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外部力量的协作配合,成立了山东省首家派驻综合行政执法局检察室,设立驻环保局检察官办公室,形成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护生态资源环境的内外部合力。

    依法监督,严惩犯罪。以“零容忍”的态度立查生态及相关领域职务犯罪9 人;开展专项立案监督,建议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污染环境犯罪案件3 件;监督“小电镀”等专项污染整治活动,对 3件执行不及时、不规范的行政处罚案件予以监督纠正;发出10份检察建议,纠正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裁定的 22件行政处罚案件。

    黄岛区检察院改变“就案办案”的传统思维,主动延伸工作触角,着力探索开展源头预防。去年以来,他们成立了“生态环保”专题调研小组,组织干警开展专题调研和走访座谈9 次,搜集研究资料200 余份,发现问题10 余个。成立警示教育预防宣讲团,开展环境保护预防宣讲10次。先后选派15 名检察官“预防特派员”,深入重大环保在建项目实施同步预防监督。

    注重监督效果,跟踪生态修复。“工作中,我们用活用好检察建议,对于案件办理和走访调研中发现的环境污染问题及隐患,及时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就行监督纠正。” 门洪训检察长说,如通过办案发现,辖区某海域存在擅自转包、无序利用等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后,有效监督规范了该海域的使用管理。

    同时,该院还实行个案跟踪回访制度,有针对性地走访环境污染案件发生地群众,了解案件办结后环境损害事实是否消除或减轻、生态修复措施是否启动、是否发现新的污染事实,通过向相关监管责任部门口头或电话告知、 发出检察建议、提起行政和民事公益诉讼等形式,及时进行监督纠正。目前,该院已提起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2件。

    据介绍,去年以来,黄岛区检察院依法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1人,梳理排查环保领域行政执法案件200多件,提出检察建议 18件,监督移交犯罪线索6 件。该院生态检察的做法获评全市检察机关创新成果评选一等奖、全省二等奖,被高检院在全国推广,被人民日报、经济日报、新华社等中央媒体宣传报道,该院于今年2月获评全国首届“守望正义——群众最满意的基层检察院”。迟东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