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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一男子抢车后抵押给KTV︐获刑四年

  • 日期:2017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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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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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己的车放在院子里却被陌生人开走,几天之后还被抵押给KTV 老板。近日,淄博检察机关就对这一起抢夺汽车、诈骗的犯罪嫌人郭某提起诉讼。 最终,郭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

    去年十月份的一天,郭某的手机接到了一个卖装载机的电话,吃完饭后郭某便打车来到了苗女士工作的公司。化名后的郭某自称看上了一台装载机和苗女士讨价还价后,郭某以钱不够需要取钱提出要开走苗女士的车。 在苗女士拒绝后,又要求苗女士和他一起去,正当苗女士回办公室放包时,郭某趁其不备,打开苗女士未上锁的车门,开走了苗女士的车。郭某虽然抢到了车,但是身上并没钱,5、6天后他开着车去了一家KTV ,在消费了400多元后便把车押给了老板。

    侦查机关发现,郭某还是一宗诈骗案的犯罪嫌疑人。 去年7月,郭某通过微信转账认识了饭店老板徐某,并在翻看朋友圈时了解到徐某有一辆宝骏轿车想要转卖。于是郭某谎称是做二手车买卖的,可以帮忙卖车但需要开车出去检测,便开走了这辆车。半小时后,郭某打来电话说车卖掉了,一会给徐某打钱。但这之后徐某并未收到钱,也再也没有见过郭某。

    检察机关认为,郭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抢夺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分别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百六十六条。最终,郭某因犯抢夺罪、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徐丹青  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