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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 日期:20170428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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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洪文、李汉山、崔金祥、臧明云:

    你们自 2017年2月4日至今未到公司上班,也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已严重违反《 劳动法》和本公司有关规定,属自动离职。请见本通告之日起七日内回公司办理离职手续,逾期则视为自动与本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自 2月4 日后的一切活动已与本公司无任何关系且本公司保留进一步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05367874293

    潍坊亚贝涂料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