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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催告书公告

  • 日期:20160425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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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长军(居民身份证号:372430196204291616),现向你送达济阳城执限拆字(2014)14号《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催告书,自送达之日起10日内,按照决定书规定自行拆除违法建筑。你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到期仍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将依法提请县政府强制执行。

    济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