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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当事人在法院感受家的温暖

——招远市人民法院推行“四家”工作法纪实

  • 日期:20130906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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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思想上融入群众、感情上接近群众、作风上走进群众、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这是招远市人民法院推出“四家”工作法的初衷。循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招远法院在做好群众工作、密切与群众联系、真正让群众信服认可司法工作上下大工夫、大力气。

    以文明亲和的作风亲近于民——把当事人当家人

    刘某为两起赔偿案件成为一个固执的上访者,也因为说尽千言万语入不了她的心,做工作的人换了几拨,案子丝毫不见起色。到负责案件再审的法官邵阿霞手中,她改变了毫无效果的“说教”方法,茶余饭后,经常到刘某家坐坐,撇开案子拉家常、 讲人生。冬天寒冷,把煤炭送上门;刘某喜欢吸烟,就每次都买了随身带来送给她。2013年除夕,邵阿霞与院信访办主任孙学德带来猪肉、韭菜、面粉,与刘某的家人一起包饺子。 刘家的卫生条件很差,筷碗被油垢粘在一起,锈得看不出本色的菜刀,油腻腻的瓢盆碗筷,这样的场景下,干警们没有表现出任何嫌恶,有说有笑地陪着刘家人一起吃了年夜饭。干警们的行动深深打动了刘某及其家人,她破天荒第一次耐心完整听完调解方案,并最终接受,息诉罢访。

    “那样的卫生条件,你吃得下去吗?”面对同事的疑问,邵阿霞说:“ 我当时想的是,如果她是我的家人,我不会嫌弃她。”

    以宽厚体恤的心胸包容于民——把当事人来信当家书

    招远法院院长彭桂东案头有一封特殊来信,是申请执行人刘某写来的:“我的案子判了十多年了,到现在还没有执行,我儿子今年刚刚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可是我现在连儿子开学要交的6000元学费都拿不出来。你们法院是干什么的?你院长是干什么的?”

    刘某与某工贸公司货款纠纷案,因申请执行时被执行企业在2002 年已被吊销营业执照,政府将企业收回交由某发展总公司负责管理后,账目处于封存状态,案件一直没有得到执行。接到这封措辞激烈的信,彭桂东立即指示执行人员,要把这封信当成自己亲人写的信来对待,把问题当成亲人的问题去解决。执行局先从本院的救助基金中为刘某申请了6000元救助,解决孩子的上学问题,后到企业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协调案件执行问题,院长亲自找办事处主要领导协商沟通,最终拿出解决方案。

    刘某在执行款发放手续上签字的时候感慨:“其实我知道这个案子特殊,我只是等不及了政府给我的一定会解决的承诺才写了那封信,没想到从执行法官到院长那么上心,真心帮我救急,真心帮我解决问题,我很感动。”

    以热诚关爱的情怀关切于民——把当事人的诉求当家事

    招城法庭的法官王婧洁驱车40里,来到丛某家中开庭。丛某丈夫2006年在农村信用社投资股金5250 元,2013年1月丈夫因病去世后,丛某到信用社提取该股金,信用社拒绝办理,丛某无奈起诉。

    王婧洁在电话联系丛某开庭时了解到,原告丛某已87岁高龄,坐车及行动极其不便,其表达了早日解决案件的迫切愿望。王婧洁给信用社下传票的时候,负责人看到开庭地点填写的是“张星镇某村丛某家”,戏言:“法官把老太太的事当成自家的事了?到老百姓家开庭。”王婧洁说:“不错,我把老太太的事当成我家的事了,我也把你们信用社的事当成我家的事了,既然都是我家的事,你们就好好商议吧。”

    案件如期在丛某家开庭,王婧洁耐心细致地讲解法律规定,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原告家人说,没想到法官能到老百姓的炕头办案,由于身体原因一直坐在炕上的老人,则不停地说,“谢谢法官、谢谢法院”。 (下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