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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仲裁公告

    (2017)济仲裁字第2311 号

    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济南市历城区王舍人街道陈家张马西村民委员会与被申请人山东旅科印务有限公司之间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仲裁终结,现依法向被申请人山东旅科印务有限公司公告送达(2017)济仲裁字 2311号裁决书。被申请人山东旅科印务有限公司于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到期视为送达。

    联系人:

    仲裁二处  槐宁

    联系电话:

    0531-82095735

    济南仲裁委员会

    二0二一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