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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学苦练强素能 忠诚履职展风采

——记潍坊市检察院检察官杨红

    杨红于2010年11月毕业后到潍坊市奎文区检察院工作,2016年12月遴选考入潍坊市检察院。从检十余年来,杨红以踏实勤奋的工作作风和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赢得了领导同事的肯定,先后获得省级、市级优秀公诉人称号,并入选全省公诉人才库。

    勤学苦练,点滴积累强素能

    处处留心皆学问。为办好经手的每一起案件,杨红坚持学习,虚心求教,潜心钻研,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在学习业务知识的同时,不断拓展知识领域,广泛涉猎税务、金融、 知识产权等专业知识,旨在提高办案的专业化水平。

    在办理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时,杨红发现随着银行信用卡业务的发展,依附于信用卡的金融衍生产品越来越多,除传统的消费、取现功能外,还发展出了部分贷款功能。如何准确界定这部分以信用卡为载体的贷款业务,直接关系到罪与非罪、信用卡诈骗罪与骗取贷款罪、贷款诈骗罪的区分。为此,杨红查阅了大量资料包括各大银行的信用卡章程,还咨询了多位银行工作人员,了解掌握了信用卡功能的演变历程、透支业务与贷款业务的本质区别。 最终,杨红认定对这部分以信用卡为载体发放的贷款不应定性为信用卡透支,并凭借这一结论对所经手的多起信用卡诈骗案件做出了准确处理。

    正是凭借身上的这股韧劲,杨红很快由一名检察新兵成长为一名优秀的办案人。

    办案之余,杨红还注重总结工作规律,撰写的《论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从金融犯罪看谦抑理念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等多篇文章先后在《山东行政学院学报》《人民检察》《检察日报》发表,结合办案实践撰写了多篇案例分析、调研报告在《潍坊检察调研》发表,主讲的《如何写好刑事抗诉书》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教学课程,本人也被评为潍坊市检察业务专家。

    勇挑重担,精益求精做标兵

    打铁还需自身硬。参加工作十余年来,杨红始终奋斗在办案一线,直接办理各类刑事案件 600余件,参与指导办理各类刑事案件 400余件。

    无论多苦多累,杨红都没有半点怨言,在办案中锻造坚忍不拔、迎难而上的品质,锤炼勇挑重担、干事创业的能力,先后办理了一批重大疑难复杂、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办理了某市地方史志办原主任王某某贪污案,公安部挂牌督办的谷某某等 14 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崔某某等 6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此外,她召开的李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公开观摩庭,受到了观摩庭审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的充分肯定;制作的辛某某等 6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审查报告被评为全省优秀审查报告。

    在办理谷某某等 14 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时,谷某某等人长期生产、销售病死猪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社会危害巨大。但公安机关移送的证据薄弱,只在销售终端于某某处查扣150余斤病死猪肉,其余犯罪事实及犯罪数额仅有上下线之间的供述证实,且供述反复、冲突,案子面临着无法成功起诉的风险。 为了更好地打击犯罪,杨红认真审查事实证据后,积极引导公安机关做好证据收集、固定、补充工作,完善本案证据体系。经过大量的补充侦查工作,本案证据体系达到起诉条件,各犯罪嫌疑人被起诉到法院后均被判处有期徒刑,有力地打击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正是凭借着顽强拼搏、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杨红先后于2014年8 月被评为潍坊市第四届优秀公诉人,2014年12 月被评为潍坊市检察机关年度业务能手, 2015年5月被评为山东省优秀公诉人,2016年3月入选全省公诉人才库。

    恪守信仰,忠诚履职展风采

    俯首甘为孺子牛。自从穿上“检察蓝”的那一刻起,杨红始终怀着对检察事业的满腔热情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颗赤子之心投入工作。“检察干警身处一线,直面当事人和广大群众,我们的法治观念、职业操守、办案能力、纪律作风,直接影响到群众对法治建设的主体感受和对法治的信任信仰。”杨红深知。

    为此,杨红在工作中牢固树立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理念,克服就案办案的机械思维,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意识,注重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注重提高群众工作本领,工作中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帮助群众解决愁难急盼的具体问题;严于律己,牢牢守住清正廉洁的底线,时刻绷紧纪律作风这根弦。

    在此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杨红积极参与授课辅导、专题学习、讨论交流,不断提高对教育整顿重要意义的认识自觉,增强反思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行动自觉,通过学习教育、自查自纠,不断净化自己的思想和心灵,筑牢政治忠诚,传承优良作风,坚定理想信念,以一名检察干警的实际行动诠释着忠诚的真谛。潍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