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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昌邑市昌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山东大有印染织造有限公司(借款人):

    山东大有印染织造有限公司、昌邑市杨金华纺织有限公司、山东昌邑灶户盐化有限公司、昌邑市大有服装服饰有限公司、刘须涛、姚桂华、刘须波、卢爱玲(担保人):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市支行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签署的分户转让协议(债权),原债权人拥有的对山东大有印染织造有限公司债权本金89959992.36元及相应利息等[案号:(2019)鲁07 民初980号],已依法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自2021年 4月29 日起将上述全部债权转让给昌邑市昌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由昌邑市昌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享有受让债权的一切权利,特此公告通知上述借款人和担保人,并请上述借款人和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昌邑市昌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昌邑市昌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