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综合 第4版

无标题

    债权转让通知书

    我公司已将合法拥有的以下债权转让给了受让人并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明细如下:受让人赵斌,(1)借款人:闫绍坤,贷款发放日:2013.05.24,到期日:2014.05.15,贷款余额:180000元,利息:438091.97元。系统账面值合计:618091.97元及附属权利,担保人:赵忠超、庞爱国、陈卫国、赵真真。(2)借款人:陈卫国,贷款发放日:2013.04.19 ,到期日:2014.04.11,贷款余额:200000元,利息:490921.76元。系统账面值合计:690921.76元及附属权利,担保人:赵忠超、庞爱国、闫绍坤、赵真真。请借款人和担保人直接向受让人履行上述借款本息的还款义务,及债权转让后产生的利息。

    特此通知。

    山东滕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