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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暨催收通知书

    马启超对相江依法享有的的债权及从权利,已经按现状依法转让给宋兆加。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请债务人相江、王伟、吕玉杰依法向新债权人宋兆加履行义务。

    马启超(转让人)宋兆加(买受人)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