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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

    公  告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 7月27日作出(2022)鲁1002清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威海亚泰空间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于同日作出(2022)鲁1002强清4号决定书,指定山东华田律师事务所担任威海亚泰空间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清算组。威海亚泰空间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45 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通讯地址:威海市环翠区新威路 32-6号5楼);邮编:264200;联系人:马晓君、勇冉,联系电话:13606496453、13181880008),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不申报者,自行承担法律后果。威海亚泰空间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特此公告。

    威海亚泰空间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