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1债务人
山东龙马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人
青州市博奥炭黑有限责任公司、山东龙马重科有限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樊宪国
本金39,900,000.00
债权金额合计41,807,900.00
根据潍坊市鲁中金融资产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万邦荣商贸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潍坊市鲁中金融资产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将附件清单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山东万邦荣商贸有限公司。
潍坊市鲁中金融资产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公告通知附件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向山东万邦荣商贸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清单
潍坊市鲁中金融资产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一日
附:公告清单 公告资产清单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的本次进行转让的贷款本金余额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5 日,2019年 7月15日(含)之前债务人及担保人拖欠的利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2019年 7月 15日(含)之后新产生的欠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等,亦均包含在本次转让范围之内。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山东万邦荣商贸有限公司的利息、复利、罚息、延迟履行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清单中“ 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3、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4、本清单所列示的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较大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关法律文书计算为准。
山东龙马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人
青州市博奥炭黑有限责任公司、山东龙马重科有限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樊宪国
本金39,900,000.00
债权金额合计41,807,900.00
根据潍坊市鲁中金融资产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万邦荣商贸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潍坊市鲁中金融资产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将附件清单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山东万邦荣商贸有限公司。
潍坊市鲁中金融资产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公告通知附件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向山东万邦荣商贸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清单
潍坊市鲁中金融资产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一日
附:公告清单 公告资产清单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的本次进行转让的贷款本金余额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5 日,2019年 7月15日(含)之前债务人及担保人拖欠的利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2019年 7月 15日(含)之后新产生的欠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等,亦均包含在本次转让范围之内。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山东万邦荣商贸有限公司的利息、复利、罚息、延迟履行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清单中“ 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3、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4、本清单所列示的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较大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关法律文书计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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