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综合 第4版

无标题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封连秀、王大勇:

    你们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签署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139999536511008050),该笔债权根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与北京国兴观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已于2018年3 月转让给北京国兴观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7月北京国兴观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青岛零一一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签订《馈权转让协议》,依据该协议北京国兴观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经将对你们所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青岛零一一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1年8月,青岛零一一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与焦清( 身份证号:3702141980XXXX4552)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依据该协议青岛零一一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已经将对你们所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焦清,请你们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立即向焦清履行上述债权项下的全部义务。特此通知。

    青岛零一一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焦清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