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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

  • 日期:20210122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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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  告

    山东瑾之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石伟、赵文理、陈平跃、刘福伟、王彦、金栋、潘会敏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济槐劳人仲案字〔2020〕第 1921、1922、1923、1924、1950、1953、1954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 日内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1年3月10日下午 01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212室(地址:济南市北小辛庄西街24号)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济南市槐荫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