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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书

  • 日期:202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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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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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昌兴针织厂、修仕顺、江芸、青岛耀利电脑商标有限公司、万刚生、赵延春:

    青岛昌兴针织厂在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行贷款 3笔,于2014年6月30日贷款本金250万元,借款合同号为:青农商即墨环秀支行流借字(2014)年第8034号;于2014年7月10日贷款本金195万元,借款合同号为:青农商即墨环秀支行流借字(2014)年第8037号;于2014年7月30日贷款本金48 万元,借款合同号为:青农商即墨环秀支行流借字(2014)年第8041号,我行已将依法享有的债权和担保权利,按现状转让给董友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债权转让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向董友毅履行义务。

    通知人: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行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