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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2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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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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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  告

    山东鼎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李佳、周磊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张劳人仲案字[2020]第1332号、张劳人仲案字[2020]第1333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述案件的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1年3月16 日上午 9时00分在本委仲裁庭开庭(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 179 号青年创业园 C 座4号2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淄博市张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O 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