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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210115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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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转让通知书

    青岛昌海铜业有限公司、青岛坤泰铜铝制品有限公司、陈本军、王玉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青岛华商汇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已将其享有的对青岛昌海铜业有限公司等的债权转让与青岛华融汇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融汇成公司”),双方已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且华融汇成公司已支付全部转让价款,与该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一并转让。请自收到本债权转让通知书后向华融汇成公司履行全部还款义务。

    特此通知。

    青岛华商汇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青岛华融汇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