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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

  • 日期:20210115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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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除合同通知书

    青岛鼎浩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贵公司与本村村民委员会于2019年4月20日所签定的《栖霞市庙后镇楼西夼村现代农业科技园项目合作协议书》约定,贵公司应于2020年5月前完成2个2亩以上的高效农业大棚,做到当年投资、当年收益。可是协议签订后,你公司至今仍未依约完成且逾期已达7 个月之久,你方以自己的行为已经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且经我方多次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主要债务。与此同时,贵公司擅自在本村未经批准进行采矿作业,已经涉嫌非法采矿,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你方的行为既有违约行为又有违法行为,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本村村委会有权解除双方之间的协议。现经过村民代表会议决定,通知你公司解除双方之间于2019年4月 20日所签定的《栖霞市庙后镇楼西夼村现代农业科技园项目合作协议书》。该协议书自本通知登报之日解除。

    特此通知。

    通知人:栖霞市庙后镇楼西夼村民委员会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