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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

    仲  裁  公  告

    (2015)济仲裁字第0517号

    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济南欧瑞实业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淮南升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仲裁终结。现依法向被申请人淮南升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告送达(2015)济仲裁字第0517号裁决书,请被申请人于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不领取,到期视为已送达。

    联系人:仲裁二处  槐宁

    联系电话:0531-82095735济南仲裁委员会

    二0二一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