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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

    序号1被征收房屋坐落

    青岛市市北区台东西二路 29号504户

    补正决定

    姜秀兰、苏孝国、苏琳琳(曾用名:苏娜):

    本机关在 2019年4月3日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青北补决字[2019]58号)中的被征收人、利害关系人住址“青岛市市北区台西二路29号 504户”有笔误,应为“青岛市市北区台东西二路 29号504户”。特此更正。因无法直接送达,现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请相关房屋权利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青岛市市北区芙蓉路 5 号房屋征收办公室 (联系人:孙晨龙,联系电话:13553054507)领取《补正决定》,逾期视为送达。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3日

  相关房屋权利人

    姜秀兰、苏孝国、苏琳琳(曾用名: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