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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

    序号

    借款人

    名称

    邹城市鹏翔工贸有限公司

    济宁金润泽工贸有限公司

    山东宏大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馨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山东恒光石墨科技有限公司担保人名称

    泗水利丰食品有限公司、李双雷、杨璧君、李敬峰、孙春兰保证。

    山东中天钢构建筑有限公司、张健、王丽梅保证。合计

    本金

    余额

    邹城市旺胜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山东万聚兴能源有限公司、山东冠世星能源有限公司、邹城市三仙山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冯强、任伟华。2638.13

    山东米阳肥业科技有限公司、米阳肥业科技(汶上)有限公司、济宁金润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范海强及股东张辉保证;范海强、张辉对济宁金润泽工贸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押。409.68800786.11

    临邑县恒润化工有限公司、临邑县鲁北炭素有限公司、刘光平、王玉珍、朱风来、朱玉花保证。19166549.92

    利息(含罚息、复息)443.09

54.92

  210.87

259.17

  370.781338.83

    垫付

    费用

  23.22

  5.29

  6.69

  4.89

  13.2

  53.29

    债务

    合计3104.44

469.89

1017.56

1050.17

2299.987942.04基准日20200721

20200721202007212020072120200806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与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与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编号为(2020)年(恒银宁转)字第(003号)《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协议》,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已将其对下列公告清单列明的借款人及担保人享有的基于主合同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以及为实现债权向借款人及担保人进行追索发生的费用而形成的债权,依法转让给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与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特发布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公告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  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0日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联系人:王经理,联系电话:0537-3169017,地址:济宁市高新区金宇路41-3号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公告清单: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2.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