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综合 第4版

公 告

    本院在办理隋楠楠、盛涛、魏新亮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中发现,本案中有资源保护领域破坏海洋渔业资源侵犯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如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联系我院。联系人:郭晓亮,联系电话 0532-83012786。

    特此公告。

    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