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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告

    王相铖(370304198808261919),你自2020年7月5日起旷工至今已连续旷工超过5天,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根据《 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并征求工会意见,公司于2020年7月 31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因公司通过各种途径均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特此通告。

    山东金虹钛白化工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