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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序号债权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合计

  债务人

    冠县众诚板业有限公司

    山东星都板业有限公司

  担保人

    聊城兴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山东恒通薄板有限公司、许永宾

    聊城兴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徐国强

  币种人民币人民币

  人民币

  本金12,746,274.844,491,850.0017,238,124.84

  欠息

1,972,566.32

  726,969.17

2,699,535.49

    根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含各分支行)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六月三日

    附:公告清单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刘经理  联系电话:13606379225

    住所地: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1577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联系人:  刘经理  联系电话:0531-81773866

    住所地:济南市共青团路7号

    公  告  清  单

    单位:元

  垫付费用

88,267.02

  43,400.00

131,667.02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的本次进行转让的贷款本金余额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2019年6月30日(含)之前债务人及担保人拖欠的利息、复息、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延迟履行金,2019年6月30日(含)之后新产生的欠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等,亦均包含在本次转让范围之内。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利息、复利、罚息、延迟履行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