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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书

    泰安恒蚨经贸有限公司、泰安润鑫源商贸有限公司、泰安万欣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王敏、李云、刘桂青、赵建寅:

    田宇对你们享有的(2015)岱商初字第53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部分债权及相应的权利,已经依法转让给了常树琳(身份证号:370902198505121249),特公告通知债务人。

    现公告通知你们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常树琳履行(2015)岱商初字第537 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

    特此公告

    田宇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