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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支行

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

    青岛锦富置业有限公司、隋朋、付敬华: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支行通过青岛华诚拍卖有限公司举行的拍卖会,将其依法享有的债权:《 固定资产借款合同》【(青农商市北支行)固借字(2014)年第 101号】、《抵押合同》【(青农商市北支行)抵字(2014)年第 101 号】、《抵押权证》(证号:青房地建市字第 2014141326号)、《保证合同》【(青农商市北支行)保字(2014)年第 101 号】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相关费用及衍生权利等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鲁 02民初 204 号民事判决书载明的权利内容为准全部转让给青岛小港湾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所有。

    请你们自公告之日起,依法向青岛小港湾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履行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发生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的,请相关承债主体代为履行付款义务)。

    特此公告。

    债权转让人: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支行

    债权受让人:青岛小港湾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20年 3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