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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3月 26日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翰林  联系电话:0531-67776250

    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颖秀路 1237 号

    以下债权基准日:2019年 12 月 3 日  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12345678债权行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人

    名称

    陕西国峰实业有限公司

    西安森浩商贸有限公司

    西安永来鑫商贸有限公司

    西安同州印刷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非凡可乐饮品有限公司

    黄陵县秦龙有限公司

    陕西华鑫铝型材有限公司

    咸阳新达房屋建设公司本息合计余额17,270,140.822,647,869.16830,319.27902,051.11841,019.6213,383,775.1035,654,982.3827,707,788.89

    借款合同

    编号

    2015 年齐银借 03 字 119号

    2015 年齐银借 03 字 338号

    2015 齐银借03字 342号

    2015 年齐银借 03 字 340号

    2015 年齐银借 03 字 341号

    2015 年齐银授 03 字 071号-005

    2014 年齐银授 03 字 355号-001

    2015 年齐银借 03 字 120号担保合同编号

    2015 年齐银保 03字119 号、2015 年齐银抵 03 字119号

    2015 年齐银保 03字338号

    2015 年齐银保 03字342号

    2015 年齐银保 03字340号

    2015 年齐银保 03字341号

    2015 年齐银高保 03字 071号

    2014 年齐银高保 03字 355 号、2014 年齐银高抵03字 355号

    2015 年齐银保 03字120 号、2015 年齐银抵 03 字120号

  担保人名称

    1.保证人:陕西华龙天成投资有限公司、成家国、刘小霞、成家全、董沈莉

    2.抵押人:陕西天瑞成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西安九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陕西亿信科工贸有限公司、瞿业宏、苏静容

    陕西非凡可乐饮品有限公司、西安同州印刷科技有限公司、李宏刚

    陕西非凡可乐饮品有限公司、西安永来鑫商贸有限公司、邢秦华、王翠

    西安同州印刷科技有限公司、西安永来鑫商贸有限公司、李瀚文、朱炳伟

    陕西东大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陕西绿景盛世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苗子恩、薛桂荣

    1.保证人:孙良军、苏瑞平 2.抵押人:陕西达昌工贸有限公司

    1.保证人:咸阳市房地产开发公司2.抵押人:咸阳市房地产开发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