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公告 第四版

债权转让通知书

    潍坊中能经贸有限公司、李伟、王树华:

    山东安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你们享有的债权及相应的权利【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潍商初字第 140号民事调解书确认】,包括借款本金 900万元、相应利息及诉讼费用,已经转让给了徐茂芝(身份证号码:370705197808211034)。特此告知债务人。

    现公告通知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向徐茂芝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归还借款本息并承担因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的债务。

    山东安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 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