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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债 权 转 让 暨 催 收 公 告

    根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已将依法享有的对债务人立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详见下表):截止 2019年9月 30日债权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40,199,732.36元(大写:人民币壹亿肆仟零壹拾玖万玖仟柒佰叁拾贰元叁角陆分),利息总额为人民币4,030,120.85元(大写:人民币肆佰零叁万零壹佰贰拾元捌角伍分),本息合计为人民币144,229,853.21元(大写:人民币壹亿肆仟肆佰贰拾贰万玖仟捌佰伍拾叁元贰角壹分)、该资产包债权发生的代垫费用(诉讼费、评估费及其他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代垫费用)作为标的资产一并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该资产包债权对应的借款合同、抵押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也一并转让。特此公告与该资产包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等该债权转让的事实。请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抵押、担保人或者其承继人立即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履行相应的合同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20年1月22日

    资产包名称

    山东包四(临泰包)

    序号123

    二级分行

    临沂分行

    泰安分行

    泰安分行借款人

    立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泰安市鸿雷商贸有限公司

    泰安鑫长城经贸有限公司

  本金135,800,000.001,399,783.142,999,949.22140,199,732.36

  利息547,362.91

  957,892.23

  2,524,865.714,030,120.85

  本息合计

  136,347,362.91

  2,357,675.375,524,814.93144,229,853.21

  担保人

    1临沂金海汇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立晨集团有限公司、王彦军、薛咏梅、王向东、王惠等保证担保

    杨雷两套房产抵押;杨雷、张宁保证担保等

    泰安市茂森工贸有限公司、常勇、王继美、泰安市雨函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南琴、王令波等保证担保,王继美房产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