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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青岛市财政资产管理中心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序号1

借款人名称

    青岛强伟服饰有限公司

  本金4480527.06

  欠息1792518.44

  费用48706

  担保人

    1.保证人:吴友洪、徐显正、青岛温商担保有限公司

    根据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青岛市财政资产管理中心签署的《资产置换协议》(编号:20191016JTYH 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青岛市财政资产管理中心。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青岛市财政资产管理中心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青岛市财政资产管理中心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青岛市财政资产管理中心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公  告  资  产  清  单

    基准日:2019 02 21货币单位:人民币  元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的贷款本金、利息余额,基准日后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 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青岛市财政资产管理中心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