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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

    债权转让通知暨催收公告

    烟台瑞丰印染有限公司、烟台益丰灯芯绒有限公司、李志刚:

    根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同烟台市国泰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 11 月26日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将其享有的 20080108-1号、20080108-3 号、20080115-1号《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债权【法律文书案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3)鲁商终字第 79、80、81号《民事调解书》】全部转让给烟台市国泰投资有限公司,与此债权相关的一切权利也一并转让。现特向与上述债权有关的各债务人、担保人公告债权转让事实,并自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向烟台市国泰投资有限公司履行全部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烟台市国泰投资有限公司

    2019 年11 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