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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下列借款人、担保人没有根据其与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营业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约定按期还本付息,现予以公告催收。请下列借款人、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与我行联系,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见此公告后履行连带清偿责任,特此公告。

    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 11 月26 日催收公告序号12345借款人徐鲁成王东川员汝宝李世森郗洪青

  身份证号码3709111973****21323709111988****20353709111978****20513709111961****16103709111965****2036

  贷出日

  2013-3-25

  2014-5-15

  2013-5-7

  2014-5-13

  2014-5-28

  到期日

  2014-3-20

  2015-4-18

  2014-5-6

  2015-5-12

  2015-5-27

  结欠本金

  24999.99

  32500.00

  134500.00

  3600.00

  59500.00

  担保人李凤兰,徐鲁义王树会,王路军赵光兴,赵光民唐中安王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