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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

编号1借款人孙永宝赵宗民担保人孙永军、李文才刘民儒、崔立伟、杨学胜

    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许加美(身份证:3701211957****4563)2019 年 8 月30日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赵宗民、孙永宝 2 户不良贷款债权及相关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罚息、代垫费用和所有担保权益等 )转让给受让人许加美,上述债权转让后,许加美成为新的债权人,行使债权人一切权利。现公告通知债务人及其担保人该债权转让的事实,并请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许加美履行还款义务。

    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9 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