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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

    序

    号1

    原贷款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借款人

    青岛山钢航运有限公司

    借款合同编号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  号69012016280857

    贷款余额

    2250万元担保人

    ①青岛山钢航运有限公司

    ②林梅珠

    ③程宇

    ④陈自斌

  担保合同编号

    ①《中小船舶运输企业船舶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号 ZD6911201500000005②《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号 ZD6911201500000007③《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号 ZD6911201500000008④《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号ZB6911201500000020

    备注

    青岛市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9年8月1 日,对已收购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关于青岛山钢航运有限公司的一笔债权以公开竞争性出售方式进行处置,并发布处置公告。至公告截止日期,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天丰商贸仓储有限公司以最高报价竞得债权项目。

    标的债权清单

    基准日:2019 年6月 25 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按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财金[2008]85号)等相关规定及青岛市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资产处置工作方案,青岛市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自本公告之日起将上述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债权受让人。

    从公告之日起,请各主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当事人立即向本债权的受让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天丰商贸仓储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代理人履行相应合同(协议)约定的义务 (若主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当事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及/ 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青岛市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 9 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