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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监督提效力 备案审查聚合力

—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市级部门预算备案审查工作

    部门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部门预算的审查监督,是对政府预算审查监督的深化和细化。 近期,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开展2019年部门预算备案审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召开会议部署工作,拉开了 2019年市级部门预算备案审查工作的序幕。

    提高认识,预算审查“增动力”

    近年来,泰安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部门预算审查监督工作,预算工委不断完善审查监督内容,在加强部门预算审查监督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如要求市直除保密单位外的部门预算全部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每年市人代会前,开展对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调研,为市人代会审查批准预算做好服务工作等。在此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市本级部门预算审查监督的若干规定》,对审查监督部门预算做出了制度性安排。通过此项制度界定,一方面对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的时间安排、收支范围、细化程度以及执行过程中的预算调整等事项作出规定,增强了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和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另一方面明确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市本级部门预算进行审查监督的重点、程序和方式,提高人大预算监督工作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创新举措,预算审查“提效力”

    自2016年以来,作为对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预先审查的有效补充,泰安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开始进行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重点审查,重点抽查部分部门决算情况和项目绩效情况。在此基础上,充分借鉴吸收外地市先进经验,进一步完善了实施措施和审查程序,自2018年开始开展部门预算备案审查,取得了良好的监督效果,成为推动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有效方式。

    开展部门预算备案审查,由财政局在批复部门预算的规定工作日内,在报备汇总预算的同时将市级部门预算报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备案。市人大常委会每年选取 6-8个部门,由常委会预算工委具体组织实施,对部门预算的编制、执行等进行备案审查,查找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督促改进。进一步增强了人大监督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提高了有效性。

    凝聚共识,备案审查“聚合力”

    部门预算备案审查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需要各部门单位统一思想,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工作开展。审查准备和进行过程中,各方面积极配合、各司其职:审查组成员认真学习运用好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审查监督能力,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坚持区别于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突出人大审查监督特点,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加强信息对比分析,把部门预算、执行、 决算作为完整的循环进行审查监督。 被审查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审查工作,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按时、准确、完整地提供有关资料,审查工作中加强审查人员的联系、沟通、协调,支持配合他们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共同努力把预算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好、实施好。市人大常委会加强问题整改监督,提高审查实效。对审查发现的普遍性、部门难以单独完成整改的问题,由财政部门牵头进行整改,部门预算备案审查整改报告印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通过各部门单位的积极努力,部门预算备案审查有序展开,形成预算审查监督的合力,促进市级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的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提高了全市预算工作水平,为推动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现代预算制度做出积极贡献。夏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