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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徐维右:

    本院受理申请人山东兴隆置业有限公司肥城分公司与你及山东一建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需对涉案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及工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是否需要修复、修复费用等进行鉴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19)肥法技字第183号《选择鉴定机构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时(遇假节日顺延)在本院鉴定机构选择室选择鉴定机构。界时,请本人携带有关身份证明或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逾期不到,则视为自动放弃权利。

    肥城市人民法院

    2019 年4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