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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书

    金乡县宏昌果菜有限责任公司、金乡县英吉冷藏有限责任公司、金乡县华盛彩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杨秋云、陈庆海:

    因金乡县宏昌果菜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正常履行还款义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以下简称齐商济宁分行)与金乡县华盛彩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将齐商济宁分行对金乡县宏昌果菜有限责任公司、金乡县英吉冷藏有限责任公司、金乡县华盛彩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杨秋云、陈庆海拥有的《借款展期协议书》(协议编号:2016年齐银展07字003号)、《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16年齐银保07字021号)项下的债权依法转让给金乡县华盛彩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与此转让债权相关的担保权、还款权等所有从权利也一并转让给金乡县华盛彩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后,金乡县华盛彩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行使债权人的一切权利,齐商济宁分行不再行使债权人的权利。

    特此通知。

    通知人: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

    2019年4月9日